本報黃石(湖北)7月29日電 見習記者劉志月 記憶體通訊員周遠 中學校長為他人租賃校內超市、食堂等提供便利,收受賄賂10.8萬元,並要對方提供借款、購房優惠等。記者今天從湖北黃石大冶市人民檢察院獲悉,被告人黃某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7個月。
  黃某利用擔任學校校長職務之便,將學校附屬用房隨身碟及校園超市、食堂等租賃給一家教育服務公司,收取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總經理楊某的賄賂共計人民幣9.1萬元。此外,黃某還借發包學校綠化工程、校園改造項目之機,收受徐某等人賄賂共1.7萬元。
  (抗癌食物原標題:收受賄賂校長借出租食堂之機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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