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吳瓊
  國際商業代孕近日在澳大利亞再度引起熱議。繼今年8月一對澳大利亞夫婦拒絕將泰國代理孕母所生的兩名嬰兒中患有唐氏綜合症和先天性心臟病的男嬰甘米帶回澳大利亞後,10月初據澳大利亞廣播公司報道,又有一對澳大利亞夫婦因性別因素拒絕將印度代理孕母生下的兩名嬰兒中的1名帶回國內。這一事件在澳大利亞及國際社會引起巨大爭議。
  因國際商業代孕所引發的層出不窮的爭端與糾紛也促使澳大利亞重新審視有關商業代孕的法律。澳大利亞聯邦巡迴法院首席法官約翰·巴斯可為此呼籲政府對國際商業代孕進行調查。他對媒體公開表態稱:“國際商業代孕是人口販運的新前線。”澳大利亞家事法委員會則建議成立一個法律改革委員會,對國際商業代孕及相關法律進行調查。
  商業性代孕催生多起爭端
  在澳大利亞,許多無法生育的夫婦存在對代孕的需求。在該國,雖然除個別州外,非商業性代孕均是合法的,但是商業性代孕屬違法行為。然而,非商業性代孕(即代理孕母出於自願免費給有代孕需求的夫婦提供幫助,而後者只需支付醫療費用)遠遠無法滿足人們對代孕的需求。統計數字顯示,澳大利亞每年只有數十起受規管的代孕手術。因此,一些人仍然鋌而走險選擇商業性代孕。
  澳大利亞的一些州,如新州政府曾推出法律,不僅禁止在當地找人進行商業代孕,還禁止向海外女性支付報酬的商業性代孕。前往海外代孕合法國向其代孕機構求子的新州居民,將面臨最高兩年有期徒刑和11萬澳元罰款的嚴厲處罰。
  即便存在鋃鐺入獄的風險,也無法阻止一些急迫地渴望有一男半女的澳大利亞夫婦們支付巨額的費用到海外請商業代孕幫助他們實現其組建完整家庭的夢想。截止到目前為止,因為經濟等諸多原因,印度、泰國等國的代理孕母仍是澳大利亞人最願意選擇的代孕對象。據統計,印度代孕機構受理的代孕請求中,有很大一部分比例來自澳大利亞。
  隨著跨國商業代孕的增多,爭端和糾紛也隨之而來。今年8月,甘米事件使得澳大利亞一對夫婦成為爭議焦點。據悉,泰國代理孕母帕塔拉蒙去年12月收取1.6萬澳元為一對澳大利亞夫婦代孕。今年她生下了一對龍鳳胎,但男嬰甘米患有唐氏綜合徵和先天性心臟病,因此委托她代孕的澳大利亞夫婦最終只帶走了那名健康的女嬰。
  甘米事件餘波未平,近日又有報道稱有一對澳大利亞夫婦拒絕將2名代孕嬰兒中的一名帶回澳大利亞國內。他們尋找的是一位印度的代理孕母。孩子出生後,因為性別原因,他們只願意將其中一名嬰兒從印度帶回國。事實上,這起事件發生的時間在兩年前,比甘米事件還早,但因為近期才被媒體曝出,又正值甘米事件引發熱議之際,因此將圍繞國際商業代孕的爭議推上了新的高潮。
  法官吁進行全國範圍調查
  就近期接連被曝出的兩起事件,澳大利亞聯邦巡迴法院首席法官約翰·巴斯可呼籲澳大利亞政府對國際商業代孕進行調查。
  他在接受澳大利亞廣播公司採訪時稱:“我認為這太讓人難以置信了。一對澳大利亞的夫婦竟然因為性別偏見而決定選擇哪個孩子或不選擇哪個孩子。”巴斯可還說:“當你聯想到,在有的人放棄這個孩子的時候,有更多更善良、更好的人們,他們是多麼希望有個孩子,不管孩子是什麼性別。當你想到這些的時候,就更會覺得這是一個悲劇。”
  “我認為國際商業代孕已經成為人口販運的新前線。而且我們有足夠詳實的證據及案例,能夠證明跨國的商業代孕對於嬰兒及代理孕母來說都缺乏足夠的保護。”
  澳大利亞律政部長喬治·布蘭迪斯10月8日表示,他已經註意到聯邦巡迴法院首席法官約翰·巴斯可的呼籲,知悉了他要求在澳大利亞全國對商業代孕進行調查的建議,並會慎重考慮。
  重審商業代孕相關法律
  除了約翰·巴斯可要求對國際商業代孕發起調查的呼籲外,事實上近年來澳大利亞國內還多次有人呼籲重新審視有關商業代孕的法律。近日,澳大利亞家事法委員會就發佈報告,呼籲成立一個法律改革委員會,對國際商業代孕及相關法律進行調查。
  對此,喬治·布蘭迪斯表示,家事法委員會的報告對於化解目前的亂局作用巨大,政府將考慮他們的建議。然而,在野黨議員格雷漢姆·裴瑞特卻對政府的“敷衍”態度不滿,他敦促應該立即在全國就國際商業代孕展開調查。
  “事實上,在過去五年中,有多達800名通過國際商業代孕出生的嬰兒進入我國境內,這是每時每刻都在發生的事。”裴瑞特補充說,“據我瞭解,這一數字還在不斷增加。這甚至在某方面看來與販賣兒童有相似之處。因此我們急需通過調查瞭解更詳實的數據,制定出對這些代孕嬰兒、對代理孕母、對要求代孕的夫婦來說最好的政策法規。而且新的法規應該符合國家利益併在全國施行,而不是那種州、地方及聯邦各層級並不能統一執行的凌亂規定。”
  (原標題:澳或重新審視商業代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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